关于商标权的争议处理
Ⅰ:【目的】
针对商标的抢先注册以及之后的对商标争议的处理,我们可以用四种方法进行应对。
Ⅱ:【处理方法】
一、情报提供
任何人都可以对不符合商标的注册条件、或属于商标的不注册理由的申请,提供有用的情报阻止该商标的注册。
二、异议申请
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标公报发行日起的2个月以内,向商标局提出取消该商标的请求,并且,每个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都可以单独提出异议。
三、无效审判
利害关系人(与审判结果有关系)可以对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的商标注册,对特许厅请求注册商标无效的审判。
四.不使用撤销审判
任何人对于商标使用权人连续三年以上,未在指定商品/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,都可以对该商标注册请求取消的审判。
针对商标的抢先注册以及之后的对商标争议的处理,我们可以用四种方法进行应对。
Ⅱ:【处理方法】
一、情报提供
任何人都可以对不符合商标的注册条件、或属于商标的不注册理由的申请,提供有用的情报阻止该商标的注册。
二、异议申请
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标公报发行日起的2个月以内,向商标局提出取消该商标的请求,并且,每个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都可以单独提出异议。
三、无效审判
利害关系人(与审判结果有关系)可以对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的商标注册,对特许厅请求注册商标无效的审判。
四.不使用撤销审判
任何人对于商标使用权人连续三年以上,未在指定商品/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,都可以对该商标注册请求取消的审判。